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维也纳联合国代表团工业发展处

Industrial Development Office of the Permanent 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other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 Vie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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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贸法会破产法工作组第41届会议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

    2012430日至54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五工作组(破产法工作组)第41届会议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联合国贸法会33个成员国派政府代表团参会,另有9个国家和15个国际组织的代表作为观察员出席此次会议。中国政府代表团由商务部条法司、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代表组成。

  本届会议是破产法工作组审议通过《企业集团破产处理办法》后开启新议题讨论后的第三次会议。会议继续讨论了《联合国贸法会跨国界破产示范法》中与主要利益中心有关的某些概念的解释和适用;破产案件中公司董事在刑事责任和公司法调整范围之外应承担的责任;同时对上述内容拟规定在《贸易法委员会破产法立法指南》中的修订草案进行了逐条讨论。中国代表团结合中国破产法律与实践积极发言,对会议审议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